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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以“四高”标准推进未保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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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戴新红)4月16日,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暨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运行现场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会议要求,调整成立“高规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戴新红)4月16日,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暨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运行现场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会议要求,调整成立“高规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规划建设“高标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通运行“高效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培养建设“高素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
成立“高规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是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地要积极推进、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做法,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调整成立“高规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国家对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是:地市级未保中心实现全覆盖,县(市、区)完成75%。我省的目标是:“十四五”末期,全省所有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达到两个100%,实现全覆盖。经过近三年的推动,目前,我省基本完成了孤儿集中到市州供养,原来养育孤儿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必须明确一个工作实体,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救助保护渠道。去年,民政部在全国14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我省武汉市、荆州市、孝感市和鄂州市入选。目前,国务院和省政府已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整合便民服务热线到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全国民政服务热线将整体并入。今后,未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的地方,要依托热线平台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转介以及相关个案处置工作。已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的,要积极并入政府服务热线平台。
《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都需要“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来具体落实。省民政厅将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举办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谋划、主动思考、主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来源:湖北日报
文章来源:《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hbkjxyxb.cn/zonghexinwen/2021/0418/533.html